关于做好福建教育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自考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福建教育学院2022年春季学期自考教学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点:
为确保自考各项教学管理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根据省考试院相关工作部署,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自考教学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教学管理工作
1.课程安排。各助学点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省考试院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安排及指定教材版本通知”(见附件1)和“福建教育学院衔接专业暨新试点专业教学计划汇总”(见附件2),合理安排好本学期课程,制定好开课执行计划和课程表(见附件3)。
2.教学督导。加强教学督导团队建设,建立听课制度,做好学生评教测评记录等督导材料(见附件4),确保有效监控课堂教学质量。
3.教师聘任。要求教师切实承担起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严守课堂教学规律,在课堂教学中不得有违反宪法法律、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做好学历教育外聘教师材料(见附件5)。
4.考试安排。4月安排综合测评考试;6月安排自考校考公共基础课程暨实践课程考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二、学籍管理工作
1.新生注册、核心课程报考、华夏大地网核心课程过程性网上学习报名、实践课程和公共基础课程名单及成绩上报等学籍工作另行通知。
2.缴费。每年度学费必须在当年3月31日前缴清,缴费名单请提前发送至学院财务邮箱fjjyxycw@163.com。(联系人陈佳老师0591-83726293)
三、毕业工作
1.毕业证书及档案领取。
(1)缴清费用。包括学费,毕业审定费,实践费等。
(2)填写《毕业生自我鉴定表》。
(3)证书领取时间。每个学期开学初在自考管理qq群上通知。
2.毕业生审核。
2022年上半年自考毕业生审核预审核会根据考试院的安排另行布置,届时请各助学点严格按照省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落实到位,确保毕业工作顺利开展。
四、材料准备及报送
各助学点在做好本学期各项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根据要求准备好或及时上报以下相关材料:
1、开课执行计划、课程表各一份(盖好章并于4月30日前寄至福建教育学院梦山路73号明德楼413蔡靖淑收)。
2、外聘教师聘任材料(一年一签,含外聘教师教师登记表、授课承诺书、外聘任课教师汇总表名单各一份,留查备存,必要时上报)。
3、听课记录表(留存备查,必要时上报)。
4、学生评教测评表(留存备查,必要时上报)。
五、疫情防控工作
1.强化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助学点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任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持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各助学点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2.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压紧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各助学点要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形势、防控政策要求和本地实际,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2022年春季学期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强化疫情防控部署、指导和督促检查。
3.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做好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4.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教室、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通风换气、环境消杀等措施。做好消防、交通、治安、危化品等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助学点卫生整治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做好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教职员工及学员健康状况信息台账,全面准确掌握教职工和学员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高中风险地区暴露史以及与境外回国人员接触史等情况。关注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加强宣传教育,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和学员思想、学习、健康状况,及时开展排查疏导。
六、其它工作
1.安全教育。为规范自考教育教学活动秩序,保障自考学生在就学期间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应组织开展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信息数据安全等有关安全知识的普及与教育,加强防范校园贷和网络电信诈骗、扫黄除黑宣传教育,制定安全责任到人制度,安全教育应贯穿始终,防患于未燃。
2.诚信教育。各助学点须加强考生的诚信教育宣传力度,开展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建设校园诚信文化。将考务规范管理和考试考风建设落到实处、狠抓考风考纪。
3.档案材料收集。各助学点要高度重视自考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做好教学及管理过程中原始资料的归档管理。
4.报到证办理。毕业生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登录学院外网:www.fjjyxy.com/进入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查询相关办理流程事宜。
福建教育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2022年省考试院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课程安排及指定教材版本
附件2:福建教育学院已开考衔接暨试点专业教学计划汇总(含教材版本)
附件3:福建教育学院开课执行计划暨课程表
附件4:福建教育学院学历教育教学管理督导材料
附件5:福建教育学院学历教育外聘教师材料
(附件1-附件5材料电子版见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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